为了扩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东海大学学生交流专案协议书》,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2010-2011第一学期可选拔5名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赴台湾东海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优秀。
3、优先考虑与东海大学有合作研究基础的学科与个人。
二、申请材料
1、《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下载路径: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
2、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一份。
3、发表文章、获奖证书、英语证书、东海大学接收院系意见或接收导师意见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交流学习要求
1、入选学生应按规定于离校前办理学生出访申报手续。
2、按要求选修东海大学相关课程。
3、在东海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与对方学校的规定,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双方学校均有在任何时间遣退在学业或操守上违反规定的交流学生。
4、须与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指导教师以及东海大学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
5、须向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及时汇报交流学习进展。
6、应按照已提交的学习研究计划以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和交通大学的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不能中途返回或提前结束交流。
7、交流期满,学生应按时返校报到,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地区或国家。
8、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需在回校一周内,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和《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访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考核表》(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与资助→表格下载)到研究生院报到。
四、费用
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费及学校要求的其他费用仍交至我校,东海大学免去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
2、研究生本人需购买相关保险,入学前向东海大学提供保险证明复印本。
3、研究生本人自行负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护照、签证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支出。往返旅费可申请“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
五、选拔
1、学生于2010年4月12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220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uol@pku.edu.cn。联系人:郭蕾,电话:62755598。
2、学校会择优选拔,但双方学校均有权拒绝录取由对方学校推荐的学生。若有不获对方接受的情况,我校可再次补充推荐。
研究生院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