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 2020.12.16关于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了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使之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强大力量,在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下,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现启动抗击疫情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在校学生,涵盖在医疗救治、宣传教育、科研攻关、疫情监测、社区防控、物资援助、生活保障、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
参评的个人,在参评前,不得受到刑事处罚、受到处分、有对学校及本单位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二、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党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舍小家为大家,不畏艰险、冲锋在前,顽强拼搏、舍生忘死,无私奉献、英勇奋战,事迹感人、催人奋进,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1)在湖北、北京及其他地区抗击疫情第一线坚持科学医疗救治,精心开展护理服务,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各省市及相关机构开展宣传教育、科研攻关、疫情监测、信息咨询、科学普及等工作,获得较好评价的;
(3)在校园、医院、社区等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援助、生活保障等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的;
(4)主动参与抗击疫情志愿服务、主动捐款捐物支持抗疫工作,赢得较高赞誉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推荐名额
我院: 0-2名
三、 评选流程
(一)个人自主申报与相互推荐
(二)院系组成评审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推荐表彰对象、集体研究基础上,确定院系推荐名单
(三)院系推荐名单公示
(四)学校评审
(五)学校审批
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在12月18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附件一生科院: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登记表_姓名.docx和附件二生科院: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_姓名.xlsx发送至skxgb@pku.edu.cn。
若有推荐人选,也可打电话至62757032或发送邮件进行推荐。
有任何问题,请随时打电话至62757032或发送邮件咨询。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