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等级制成绩评定方式试用方案
日期: 2022.11.29为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学业,培养专业兴趣、树立未来目标,避免唯成绩论造成的内卷压力,我院拟在部分课程试点等级制(ABCDF)成绩评定方式。该成绩评定方式试用方案安排如下:
一、试用范围
1. 课程范围
1)我院开设的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学术规范和毕业论文,推荐使用等级制成绩评定方式;
2)我院培养方案中其他课程在积累经验后再做调整和推荐。
2. 学生范围
1)等级制成绩评定方式主要试用于我院2020级(含)之后的本科生;
2)试行等级制的课程,对2019级及以上年级仍用百分制;
3)等级制试行期间,其他学院学生仍用百分制。
3. 等级制成绩评定方式是与百分制、合格制并行的一种成绩评定方式,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要求自行选用。
二、成绩优秀率和不及格率
等级制与百分制保持一致,成绩优秀率不超过40%,不及格率不超过5%。
三、等级制成绩与GPA及百分制对应表
从2020、2021级试行等级制后,不再计算GPA,全体同学用优秀率(A%)和优良率(AB%)替代GPA。如确需GPA相关情况,试点期间暂按照A 3.9、B 3.4、C 2.5、D 1.5、F 0 的方案计算。等级制与百分制对应分数段及绩点情况请见下表:
等级 | 百分制成绩 | 课程绩点 | 说明 |
A | 85-100 | 3.9 | 优秀 |
B | 75-84.9 | 3.4 | 良好 |
C | 65-74.9 | 2.5 | 合格 |
D | 60-64.9 | 1.5 | 基本合格 |
F | <60 | 0 | 不及格 |